宜都融媒讯 我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实现森林资源总量增加、森林质量提升、系统更加稳定、功能更加完备和服务更加高效的保护发展目标,统筹谋划、精准施策,以“三个强化”推进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
强化体系建设。构建责任体系。出台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发布《宜都市第1号总林长令》,制定林长会议、林长制部门协作、信息公开、督查考核等制度,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将市人民检察院纳入林长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动各级林长及相关部门落实依法治林、管林主体责任,为全面实施林长制奠定制度基础;完善组织体系。共设立市、乡、村三级林长811位,其中市级林长13位,乡级林长107位,村级林长691位,市直联系单位116个,乡直联系单位82个,各级林长包片包村包山头,全面压实基层责任;规范管理体系。市、乡两级设立林长办公室,负责林长制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强化林长办定期调度通报、重点工作督办、信息简报交流等,同时整合护林员队伍,落实护林员57名。
强化宣传造势。“林长”立牌公示。设立林长制宣传牌、林长制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全市共树立林长公示牌160块,其中市级3块,乡级13块,村级144块,林长制宣传牌10块;亮点动态推进。专人负责林长制宣传工作,定期报送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工作亮点、经验和成效,共推出《林长制工作简报》4期,向上级推介新闻信息25篇;筑牢群众阵地。通过到村开展屋场会、动员会、宣讲会等接地气的形式开展林长制宣传,通过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村级小喇叭等方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累计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张贴标语200余份,全面提升群众知晓率。
强化目标考核。明确目标责任。将林长制工作情况纳入对乡镇的目标管理考核,市、乡林长办制定林长制考核办法,做到工作有目标、考核有指标、结果有运用、奖罚能兑现,促使“林长制”实现“林长治”;明确监管重点。突出监管重点领域,抓紧抓实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保护等工作,拉紧责任链条,强化日常监管;明确巡林督办。统一印发林长制巡林记录本,督促各级林长开展巡林工作,每季度对各级林长巡林情况予以通报,强化林长制常态化管理。截至目前,我市各级林长已开展巡林1066次,其中市级林长巡林19次,乡级林长巡林232次,村级林长巡林81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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