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日报讯(记者蔡昶、通讯员胡芸)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妇联发布《关于表彰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宜昌市4个集体、6名个人上榜,获评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称号。
据了解,宜昌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宜昌市法律援助中心、宜昌市伍家岗区教育局、枝江市董市镇人民政府荣获“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邓宜华,宜昌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干警徐舢 ,当阳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陈晓琳,夷陵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习长玲,宜都市陆城街道办事处锦江社区党委副书记刘敏,湖北前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吴晓莉荣获“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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