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融媒讯(通讯员 秦立)近日,湖北省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北省民政厅下发《关于确认武汉市江夏区等21个单位为全省基层治理创新实验区的通知》,确认宜都市等21个县(市、区)为全省基层治理创新实验区,实验周期为两年,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至2024年5月。
全省基层治理创新实验区名单
(21个)
武汉市江夏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襄阳市襄州区,宜都市,秭归县,黄石市黄石港区,十堰市张湾区,十堰市郧阳区,荆州市沙市区,石首市,沙洋县,孝感市孝南区,黄冈市黄州区,浠水县,咸宁市咸安区,通城县 ,随州市曾都区,利川市,建始县,仙桃市,潜江市。
据悉,此次宜都市实验主题是“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积分制管理机制”,通过两年时间,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民主程序,将城乡社区治理各项事务和居民群众日常行为规范进行量化,以城乡居民家庭为单位进行积分制管理和考核,推进高质量的积分制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积分制家庭文明诚信档案建设,着力调动城乡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城乡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行为规范,引导城乡居民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党组织领导下的“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新机制,为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贡献宜都经验。
(责编:向姝 审核:党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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