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湖北首部关于生物多样性协同保护的法规性决定颁布

湖北日报记者高伊洛 通讯员马明和

长江江豚腾跃,中华秋沙鸭回归,疏花水柏枝扩繁培育……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让峡江之畔生机勃勃。

万物并育而不相害。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更是衡量一个地区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2022年12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分别同时报请的《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协同保护的决定》。此外,神农架林区人大常委会也作出相关决定。

2023年2月2日,第27个世界湿地日,宜昌、荆州、荆门三市和恩施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同时颁布施行《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协同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这是湖北首部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规性决定,也是率先在国内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探索跨区域协同立法。

这份“湖北首部”,这份“国内率先”,有什么深远意义,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怎样的影响?

宜昌、荆州、荆门、恩施和神农架五地拥有川金丝猴、黑鹳、长江江豚、中华秋沙鸭等多种国家保护动物。宜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供图

生物多样性下降 总体趋势不容忽视

“这是长江宜昌段首次发现大批黑鹳群。”2022年冬,长江宜都段官洲岛江滩,宜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发现11只世界濒危珍禽黑鹳,让他们惊喜不已。

黑鹳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世界濒危珍禽,体态优美,体色鲜明。 它的回归,是宜昌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显著成效的一个例证。

而在宜昌市城区葛洲坝段江边,长江江豚腾跃的景象,更是逐渐成为常态。

长江江豚是生物多样性的旗舰物种。2022年9月,长江江豚科学考察队在葛洲坝附近江面发现了此次考察的首批江豚群,其中还出现了小江豚。

十年禁渔之后,渔民“上岸”,江豚“回家”,令人欣慰。

但不容忽视的是,受气候变化、工程建设、人口增长等多种因素影响,一些重要物种的生存依然受到严重威胁,生物多样性下降的总体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2022年7月21日,有着“中国淡水鱼之王”之称的长江白鲟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正式宣布灭绝。这让我们伤感的同时,也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再次敲响了警钟。

保护生物多样性,需要区域协作,共同努力。

2022年12月,在长江宜昌段胭脂坝水域,成群的中华秋沙鸭在此觅食、嬉戏。记者景卫东 通讯员吴寅 文/图

五地协同立法 共护生物多样性

“此次颁布实施的《决定》,其最大的亮点就在于区域协同立法,涉及宜昌、荆州、 荆门、恩施和神农架五地。”宜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郭响说。

五地具有丰富而独特的生物多样性,同处长江流域生态敏感区。特别是神农架林区更是全世界公认的“植物基因宝库”,是第四纪冰川时期动植物的避难所和栖息地,涉及我国大巴山区和武陵山区两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在维护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和生态安全方面发挥着极其独特而重要的作用。

2022年新年伊始,在省人大常委会统筹协调指导下,宜昌市人大常委会牵头推进,与荆州市、荆门市、恩施自治州和神农架林区人大常委会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协同立法。

宜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主导成立起草工作专班,与有关职能部门共同起草《决定(代拟稿)》。五地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分别组织研究讨论、开展立法调研,修改完善后形成《决定(草案)》。

在区域协同立法过程中,五地人大常委会分别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将《决定(草案)》印发该市所辖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各立法联系点、市人大暨三峡大学地方立法研究院,并在宜昌人大网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先后召开15次立法座谈会,征集意见建议120余条。

在此基础上,宜昌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综合各方意见建议,认真组织研究和修改。在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指导下,协调荆州市、荆门市、恩施自治州同步依照法定程序 提请各地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表决。

“宜荆荆恩四地人大常委会依法享有地方立法权,但是神农架林区人大常委会没有立法权,可以通过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决定。”武汉大学教授江国华表示,五地采用法规性决定的立法形式,具有较大包容性和弹性,充分体现了地方立法机关的智慧。

五地人大常委会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在制度设计中寻求最大公约数,在《决定》文本内容保持同一的前提下,留白三个方面的文字(包括行政地域名称、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名称、重要的城市功能定位等表述),各地可各自表述。

画好同心圆 协同实施五方面保护

《决定》厘清五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重点协同实施五个方面保护。

突出协同编制行动计划,明确神农架——三峡库区、武陵山森林、江汉湖群湿地、大洪山森林等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及其保护重点,确定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优先领域及优先行动。

突出优化空间格局,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落实就地保护,完善迁地保护。

紧盯底数不清实际,明确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对金丝猴、中华鲟、长江江豚、青头潜鸭、麋鹿、中华秋沙鸭、珙桐、水杉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及其栖息地,实施重点保护和动态监测。

紧盯外来物种入侵风险,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加强防控加拿大一枝黄花、凤眼莲、空心莲子草、福寿螺、松材线虫、美国白蛾等外来入侵物种。

探索激发保护内生动力,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加快布局“双碳”发展新赛道,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探索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激发生物多样性保护内生动力。

中华鲟放流现场。 记者景卫东 摄

构建协同机制  以发展促保护

既然是“协同保护”,构建起行之有效的协同保护机制,是《决定》的核心要素之一。

《决定》明确,五地人民政府建立跨区域协同协商机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事项,协商解决跨行政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问题。五地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对接,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信息资源共享、预警监测、联防联控、应急处置、生态补偿等领域建立协同工作机制,高效、有序开展区域协同保护工作。

建立跨区域协同执法机制,依法联合打击破坏自然资源、污染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系统等违法犯罪行为。

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开展司法协作,为生物多样性区域协同保护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建立协同监督机制,开展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五地人大常委会加强对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决定》情况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决定》还指出,探索激发保护内生动力,以发展促保护,开发绿色生态产业,促进传统文化传承利用。鼓励开发利用林木、花卉、药用生物、家养动物等种质资源,培育优良新品种,采取原生态种养模式,建设特色、优质、生态农林产业基地。

鼓励以生态系统及珍稀、特有野生动植物为要素,依法科学设计旅游路线,建立适当的市场营销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鼓励对涉及生物多样性利用的知识和技能,依法申请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促进相关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利用。

宜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斌表示,宜昌牵头制定全省首部关于生物多样性协同保护的法规性决定,是助力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的人大作为,有利于全面提升区域生物多样性协同保护和监管能力,更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