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扭转殡葬管理落后、改革滞后的被动局面,湖北省宜都市近年来通过强化殡葬改革组织领导力、联动聚合力、制度执行力、工作推进力和综合保障力,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为持续推进殡葬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高位谋划,强化组织领导力
紧紧围绕宜昌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宜都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的定位,坚持把殡葬改革作为“书记工程”强力推进,建立了市、镇、村“三级书记抓殡葬”的领导体系。
市委书记抓谋划——市委书记高度重视,谋划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加快《宜都市深化殡葬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宜都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性文件的出台;调研红花套、高坝洲、姚家店、枝城等乡镇公墓点选址建设情况;主持召开殡葬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领导小组强引领——全市组建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第一副组长,相关市级领导担任副组长,33个市直部门和11个乡镇(街道、矿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殡葬综合改革领导小组,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工作专班促统筹——市政府党组成员兼任殡葬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推动殡葬综合改革的各项工作,实行一周一调度、重大问题及时会商工作机制,形成了市镇联动、各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
系统推动,强化联动聚合力
市级层面,建立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定期研究殡葬改革工作机制,市委书记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宜都市深化殡葬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出台全市殡葬综合改革纲领性文件;市长3次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宜都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出台全市殡葬综合改革具体措施。
部门协同,全市抽调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城管、司法、农业农村、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人员组建殡葬联合执法队伍,加强综合执法力量,截至目前人员已调配到位,着手开展联合执法。
同时,全市各乡镇(街道、矿区)、各村(居)组建工作专班,构建市乡村三级殡葬改革工作网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完善政策,强化制度执行力
宜都市殡葬改革遵循总体受益原则,并综合考量总体承受能力,采取“逐步扩面、渐次推进”的方式,对聂家河、潘家湾、王家畈、松木坪等4个乡镇实行了一年的集中土葬过渡期;突出惠民殡葬的公益属性,出台“四免一送”政策,重点倾斜农村和城乡低收入群体,重点解决好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殡葬需求,减免多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出台“四奖一补”政策,对群众主动进行葬式葬法改革的进行奖补。
市殡葬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镇村干部、殡葬市场主体和基层党员群众代表意见,参考借鉴谷城、秭归、枝江等省内周边县市改革经验,初步形成了“11143”殡葬改革政策框架。
全力整治,强化工作推进力
为遏制散埋乱葬行为,全市通过摸排锁定豪华墓、硬化大墓、活人墓的历史存量,坚决做到活人墓、豪华墓、硬化大墓零增长。各乡镇(街道、矿区)认真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凡死亡人员,由丧属向村(居)委会报告,由村(居)委会或村(居)红白理事会指定其在公益性公墓或集中安葬点按规定要求安葬。同时,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加大对非法买卖、转让林地耕地建造坟墓、新建活人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同时,该市重拳治理墓碑生产行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有30多家墓碑生产商制造墓碑。乡镇(街道、矿区)党委政府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一对一”包保墓碑生产经营户的责任,按照统一标准,逐户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治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为严格规范祭扫用品市场,市殡葬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发布禁止使用不易降解祭扫用品开展祭扫活动的通告,市政府发布在全市范围内规范殡葬市场、倡导文明新风的通告。各乡镇(街道、矿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宣传引导相关市场主体下架不易降解祭扫用品,依法取缔不易降解祭扫用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行为。在春节、清明节等重要时段组织工作人员在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点)值守,引导群众绿色文明祭扫。
配套到位,强化综合保障力
全市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通过反复征求意见、实地踏勘、科学比对,拟规划设立3处区域公益性中心公墓、5处乡镇公益性中心公墓,目前已全部完成现场勘测、规划设计。各乡镇(街道、矿区)对辖区内现有的小型集中墓葬点,按照“锁定边界、整治扩容、规范管理”的原则进行改造提升。对确需新建的小型集中墓葬点,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审批、规范建设、加强管理。
同时,该市成立民政综合执法大队,核定编制10人;成立城乡公益性公墓管理中心,核定编制5人。
为落实资金保障,该市筹措2500万元用于殡仪馆升级改造和骨灰堂建设,筹措近2亿元专债资金用于全市3处区域性公益性中心公墓和5处乡镇公益性中心公墓建设,棺木回收、散坟整治奖补及惠民殡葬等政策兑现,都已明确了资金渠道。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