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融媒讯(通讯员 司学敏)近日,宜都市人民法院向一起抚养费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本案中,未成年子女长年跟随祖父和父亲生活,由于父亲阻碍母亲的探望权的行使,导致孩子与母亲见面时间较少。为保障当事人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使其更好关注未成年人身心状态与特殊情感需求,法院在案件执行完毕后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这是宜都市人民法院发出的首份执行案件家庭教育指导责任告知书,旨在抚养费案件执行完毕的同时,通过告知书形式,指导双方当事人尽到家庭教育职责,以发挥司法职能,更好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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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什么是家庭教育?
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父母应如何开展家庭教育?
第十四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协助和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
在家庭教育中不能做什么?
第二十三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有什么法律后果?
第四十九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第五十三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编:李华 向姝 审核:党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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