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酒驾“罚”!
第二次酒驾“拘”!
都说
人是不会在同一个地方
跌倒两次的
毕竟吃一堑长一智
但有一些驾驶人,一错再错
酒驾被处罚过还不吸取教训
对于酒驾行为
宜都交管大队
始终坚持“零容忍”
现予以曝光近期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人员
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案例一
违法驾驶人:杨某
违法时间:2025年3月13日21时35分
违法地点:宜都市三江大道三江环路交叉口
所驾车型:小型轿车
酒精测试值:71mg/100ml
上次酒驾时间:2017年8月
交通违法行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成本: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案例二
违法驾驶人:黎某某
违法时间:2025年2月14日21时48分
违法地点:宜都市陆城街道长江大道与体育路交叉路口
所驾车型:电动三轮车
酒精测试值:39mg/100ml
上次酒驾时间:2021年6月
交通违法行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成本: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五百元
案例三
违法驾驶人:陈某
违法时间:2025年3月10日00时11分
违法地点:宜都市陆城街道园林大道家合润超市附近路段
所驾车型:小型轿车
酒精测试值:32mg/100ml
上次酒驾时间:2023年6月
交通违法行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成本: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案例四
违法驾驶人:张某某
违法时间:2025年1月30日01时许
违法地点:宜都市姚家店镇黄莲头村2组
所驾车型:电动三轮车
酒精测试值:57mg/100ml
上次酒驾时间:2020年12月
交通违法行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成本: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五百元
宜都交管大队温馨提醒
勇敢向酒驾醉驾说“不”
不要让“酒精”掌握方向盘
如果喝酒了
一定要拒绝酒驾
同时提醒身边的朋友
遵规守法
莫让酒杯变“酒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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