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用新规维权!

5月起

最高人民法院

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正式实施

以后遇到“卷款跑路”“退卡难”

这些糟心事

可以用新规维权了!


商家卷款跑路?

三倍赔偿!


新规规定,如果商家收了钱不提供服务,还恶意逃避退款,消费者可以起诉要求三倍的惩罚性赔偿,情节严重的,商家还可能负刑责。


商家设霸王条款?

直接无效!


那些“收款不退”“丢卡不补”“限制转卡”的霸王条款,新规直接判定无效。


消费者退卡、转卡?

商家不能无故拒绝!


新规还解决了退卡难、转卡难的问题。在合理情况下要求退卡、转卡,商家不能无故拒绝。比如:商家迁店搬远、商家换老板、总预约不上服务、身体健康出现重大问题不再需要服务了,这些情况都可以要求退卡。另外,转卡也更自由了,只要通知商家,转让即可生效。


预付式消费

也可七天无理由退款!


新规规定,预付式消费也能享受七天内无理由退款。不过有一种情况例外,如果之前是因为享受过相同服务而办的卡,就不能滥用这项福利。


证据难找?

法院帮你搞定!


很多时候,消费者维权难就难在没有证据。新规明确,如果商家掌握证据却拒不提交,法院可以直接采信消费者的主张,再也不用担心“有理说不清”了。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