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合法权益VS生产生活需求?看宜都市人民法院如何破局

宜都融媒讯(通讯员 李子嫱)“妈,我饭卡没钱了,我绑定的银行卡怎么转存不了了……”电话中,儿子疑惑的声音让娄某顿时慌了神。原来,因未按期支付剩余购房款,湖北某企业与娄某发生纠纷并将其诉至宜都市人民法院。起初娄某并未在意,直到供儿子读书生活的账户被冻结时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原告申请对娄某的30万银行存款采取保全措施,并提供相应担保。宜都市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后,裁定对娄某的部分银行账户资金采取冻结措施。生活受限后,娄某应诉并反映,自己目前在经营一家小型超市,因受疫情影响,经营陷入困境,其名下被冻结的两个常用银行账户,一个用于供儿子读书生活,一个用于烟草专卖局扣款,两个账户的冻结导致其家人生活和超市经营都受到了很大影响。

娄某承认,欠原告剩余房款未付确属基本事实,可事出有因,希望与原告商议解决。目前,法院已冻结了其25万元的资金,娄某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工作,继续存入5万元至另外的冻结账户,达到足额保全,希望法院及时解除其名下两个常用账户的冻结。

承办法官审查了娄某提交的材料,认为娄某所述属实,所提出的诉求对原告的利益没有损害,且有利于娄某的生产生活,不失为两全之策。遂确认其补足资金到账后,迅速解除了娄某的冻结账户。

“疫情当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们不仅要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也要保证经营者正常经营。”承办法官表示,法中容情,才能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责编:刘娟 审核:党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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